詳情
2005-09-09 16:20:57
上海市消費者協會
上海市洗染業行業協會
滬消協[2002]02號滬洗協[2002]01號
上海市洗染行業消費爭議糾紛解決辦法
一、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規范洗染行業經營行為,公正、合理地解決洗染行
上海市消費者協會
上海市洗染業行業協會
滬消協[2002]02號滬洗協[2002]01號
上海市洗染行業消費爭議糾紛解決辦法
一、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規范洗染行業經營行為,公正、合理地解決洗染行
2005-09-09 16:20:57
上海市消費者協會
上海市洗染業行業協會
滬消協[2002]02號滬洗協[2002]01號
上海市洗染行業消費爭議糾紛解決辦法
一、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規范洗染行業經營行為,公正、合理地解決洗染行業的消費,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,結合本市有關法律、法規和洗染業實際情況,制訂本辦法。二、凡在從事洗染業的經營者均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和本辦法。
三、經營者營業執照應當懸掛在店堂醒目處,且明示服務項目、收費標準、投訴電話等接受消費者監督。
四、 經營者在承接消費者送洗衣、物時,應當將衣、物上的破損、色花、蟲蛀、少扣等疵病,以及加工后產生的后果與消費者事先聲明,并在取衣憑證上注明,若發現漏 檢情況必須保持衣服原樣,并在二天之內與消費者取得聯系,否則,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經營者。消費者取衣時,應當場檢驗加工的質量,發現漏檢查質量問題,可 保持原標簽憑證,在二天之內向經營者提出,逾期無效。
五、經營者采用的洗滌方式,應當事先征得消費者的同意,并在取衣憑證上注明。
六、衣褲的領、袖、檔、臀等部磨損嚴重的,經洗燙加工后破裂者,一般不予賠償,經營者可以免費給予修補。
七、衣物上的污漬,經營者應在取衣憑證上注明,對于洗滌后仍留有的污漬,且在取衣憑證上事先沒有注明,應退還洗衣費的50%。
八、凡屬衣、物面料、制衣等衣、物本身質量問題,以及洗滌標識錯誤而造成衣、物縮水、脫線、褪色、鑲拼衣服串色、搭色、粘合襯起泡等現象,經營者應當為消費者提供證明協助消費者向經銷商索賠。
九、消費者送洗衣物逾期不取的,超過保管期30天,每件衣物每天加收0.5元,半年以上經營者有權處理;經營者逾期不給的,亦應每天每件0.5元給消費者賠償。
十、干洗店無干洗設備,假冒偽劣設備,水洗冒充干洗,經營者應以洗衣費的二倍進行賠償。如發生洗滌事故,應按衣服原價賠償。
十一、消費者持高檔、名牌、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貴重衣、物,消費者可與經營者書面約定采取特殊精洗服務,保值精洗費不得超過消費者報價的55%,未約定保值精洗的衣、物均按普通衣物洗滌處理。
十二、經營者由于管理不善,或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衣物損壞、遺失及其它事故應當負責理賠,具體賠償方法如下:
1.衣物局部有問題,不影響正常穿著,經營者應以修補為主,并給予最高價不超過洗衣費10倍賠償。
2.衣、物丟失、損壞、喪失穿用價值(皮衣清洗除處),給予最高價不超過洗衣費20倍賠償。賠償后的衣物歸經營者所有。
3.精洗的高檔、名貴衣服,仍有穿用價值的,給予修補后按保值金額30%賠償。喪失穿用價值的,按保值金額全額賠償。
4.套裝原則上以件計算,衣褲比例為6:4。
十三、在洗滌服務中發生的難以認定的爭議問題,可與消費者約定,送有關部門鑒定,鑒定費由經營者先行墊付,消費者提供同等金額擔保,最終由責任方承擔。
十四、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爭議須進行賠償的,可直接與經營者或通過洗染行業協會與經營者協商解決,也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訴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?;蚋鶕p方約定仲裁協議,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。
十五、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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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洗染行業經營管理規范(暫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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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龍江省洗染業消費者權益爭議解決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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